京都城市规模这么小的还划定了26.7平方公里的历史风致地区,其中中心区划了24平方公里。在京都市政府内城市规划局机构是比较大的,其中还有一个城市景观科,一直在推行城市景观政策。当然我们也有相关城市设计导则,但往往政策能不能落实,没有人来推进、实施和维护管理。日本针对历史街区保护有一个比较完善的保障体系,有制度、人员、技术,尤其重要的是有资金上的保障。
“上海实践”:风貌保护与有机更新近年来,上海的保护法规有比较系统、比较完善的推进,在这个基础上有一些保护更新实践,去年得到总书记的肯定。当然,法规体系建设并不都是纸上文章,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上海市历史保护管理和更新实践的基本保障。上海市历史保护法规体系自1991年《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开始一直在不断完善中,《上海市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后,相关配套法规和管理办法等共同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规范,在开发建设进程中为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等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 上海历史保护相关法规框架 —

2003年1月1日,《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在上海市正式施行。2005年,市政府在中心城区划定12片历史文化风貌区,合计占地面积近27平方公里,占到了内环面积的五分之一以上。在正式批准的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中确定了144条道路(街巷)为风貌保护道路,其中64条为“一类保护道路”,即通常说的“永不拓宽的街道”。
2007年9月,市政府批转了规划局《关于本市风貌保护道路(街巷)规划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这个规范性文件使得风貌道路的保护管理有了执行的基本依据。该文件的执行已延续2020年有效。近年来,上海的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由“历史文化风貌区”和“风貌保护道路”等扩大到为保护里弄建筑和工业遗产而划定的“风貌保护街坊”。

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的主要特点:
(1)注重历史建筑保护与整体风貌保护的关系,提出建筑、空间、环境、肌理和无形文化遗产五方面的保护要素;
(2)从建筑分类保护、建设容量控制、建筑高度控制等方面处理好保护与更新的关系;综合交通分析和道路特色分析,保护风貌道路;
(3)在成果表达方式上明确所有保护要求和控制指标,实现规划与管理的有效衔接;
(4)在实施机制上,设立专家特别论证制度,确保规划的法定性和科学性。另外就是在这些基础上有很多的比较细致的保护更新项目实施,像徐汇区的武康路,整治后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在这条历史街道不仅是对每一栋房子怎么修缮,而是对沿街围墙、铺地、小品、绿地的整体设计和细致整理,找到一些历史资料参考进行城市修补。今年国庆长假期间,武康路成了上海最热闹的网红打卡地。此外还有《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和最新的《上海市城市河道导则》,都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所以城市设计不只是做设计方案,不是简单地画图,而是要制定机制来管控这些空间肌理、历史景观环境以及各方的行为规则。
2035年的上海总规目标是“追求卓越的全球城市,一座创新之城、生态之城、人文之城”,这是未来城市愿景。2017年5月14日中共上海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时任市委书记韩正同志指出:人文之城公正包容、更富魅力。中外文化交相辉映,现代和传统文明兼收并蓄,建筑是可以阅读的,街区是适合漫步的,公园是最宜休憩的,市民是尊法诚信文明的,城市始终是有温度的。
2017年上海市《关于深化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历史风貌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中再次强调土地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评估。一方面上海有一些地方做的不错,另一方面会发现一些问题和新的挑战。在城市更新与转型发展的形势下,保护对象的构成、保护规划地位的提升、保护资金的筹措与管理体系、协同管理的保护措施、奖励激励和违法惩处等重要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与完善。
八、空间规划中资源管理1、空间与城市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