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法院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协作、审执联动”破产审判工作格局,创新运用BT模式成功审理重大房地产破产案件,极大提高了财产处置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保障工程价款、抵押债权等优先债权全部得以实现,普通债权清偿率从零清偿提升至30%,化解金融不良资产5000万元。通过破产案件办理实现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No.4
湖州红剑聚合物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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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风险防范;市场化;府院联动
【受理法院】安吉县人民法院(合议庭成员:彭瑞森、程思瑶、章一红)
【管理人】浙江浦源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湖州红剑聚合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剑公司)系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不饱和聚酯树脂。停产前经营效益尚好,因为其集团公司提供多笔银行融资担保,导致自身资金链断裂,于2015年10月停产。2019年9月6日,安吉法院裁定受理红剑公司破产清算案。
【审理情况】
红剑公司的主要债权人为金融机构,资产主要包括46253平方米土地及12幢房屋。(1)府院联动有效推进危化物品的资产处置。在接管后,管理人发现建筑物内存有大量未处理的危化物品,就此专题向安吉法院和县开发区作了报告。人民法院会同管理人、政府各主管部门联合成立危化处置工作专班,多次召开沟通协调会议。2019年11月15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管理人提出聘请第三方环保工程检测和处置单位,查清危险固废是否存在污染外泄情况,编制整体环保处置技术等方案。2020年4月17日,安吉法院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召开《红剑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测方案》咨询会,形成处置方案。7月31日,红剑公司的218.75吨固体危废被全部清理、转移、处置完毕。8月19日,专班组织召开《红剑公司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结论为该地块无土壤污染风险,可作为第二类建设用地开发利用。一次拍卖就成功处置全部资产,成交价格比评估价格溢价400余万元,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为解决买受企业融资等问题,积极对接不动产中心及税务机关,仅用10天即完成全部变更登记手续。
【典型意义】
该案是法院、管理人及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有效清理地区大型危化企业的典型案例。通过破产案件办理,盘活市场资源,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红剑公司停产前经营效益尚好,因为其集团公司提供担保,造成资金链断裂,土地、厂房等有效资产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对红剑公司实施破产清算,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有利于在县域范围内加快破产企业市场出清、释放市场要素,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局,促进社会稳定和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No.5
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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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协商让渡+定向清偿;府院联动;破产招商
【受理法院】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合议庭成员:钱峰、王萍、胡华江)
【管理人】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