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成了家庭的中心,个体塑造了家庭的面貌,而不是家庭决定个体的生活。当个人利益和家庭利益发生冲突的社会化,往往都是家庭的意义被迅速压缩;
尽管在个体家庭中,代际关系是紧密的,表现在绝大多数的小家庭都需要夫妻一方甚至双方的父母照顾孩子,但是不再像传统大家庭一样,这个代际的数目范围在变小;
女系与男系处于同等地位。妻子一方的家庭成为了与丈夫的家庭体系同等重要的一个部分。这种心形的个体家庭体系中的权力关系不仅与夫妻双方相对地位有关,也和两个家庭体系之间的博弈相关,同时和代际之间相对地位有关。
最后,个体家庭是一种随时可以变动的形态,具有不确定性。个体家庭居住模式的多元和流动就是这种不确定性对家庭结构的影响,也是在风险社会中个体应对现代的“不确定性”而采取的一种降低风险的手段。
家是谁的?谁的父母搬进来同住?这些问题也会顺理成章地相继出现,但是依照个体的选择,形塑了家庭的框架和家庭要为了个体服务的新原则,这个小家庭的具体形态和运行模式却很难预测。
《新结婚时代》剧照。
因为个体的选择可以是多样而且多变,接下来的问题是在这个由多人组成的小共同体中,哪一位个体有能力有权力按照自己的意愿塑造这个新的个体家庭呢,从沈奕斐提供的大量例证来看,多数情况下是年轻夫妇中较为强势的一方会成为这样一个个体,而新的小家庭便是他或者她的个体家庭,但是父母一旦也有可能成为选择方,这里的关键是个人收入的高低和对于其他资源的拥有与掌控,如书中举出局长爷爷一家的例子,尽管一般的城市家庭中,老人往往属于成年子女的从属地位,但是如果老人的权力地位高,掌握的资源多,这个权力关系则会发生变化。
说到底,能够依照自己意愿塑造家庭和家庭生活的只是一位有权力有资源的权利个体,而不是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在内的权利个体,在生活实践中某个人所拥有的塑造个体家庭的合法性是以对其他个体权利的否认或者后者的自愿让渡权利为基础的。在这个意义上,通过个体家庭而达到过自己的生活,充分实现自我的个体化理想的也只是家中一人而已。
而我们再去考察近百年的家庭流动,也不难发现一个吊诡的事实:那就是经过轰轰烈烈的20世纪初的家庭革命,到集体化年代的革命家庭,再到改革初期的自由自主小家庭之后,父母一代在夫妻小家庭中的位置,在一个世纪中似乎经历了凤凰涅槃式的轮回。
最值得注意的是,浴火重生而复归的不仅仅有丈夫的父母,还有妻子的父母,双方父母在个体家庭中的位置孰重孰轻可以因人而异,但双方父母同归这一新发展一定会彻底颠覆传统父系家庭与家族文化的基础,同时向既有家庭研究模式提出严肃的挑战。
父权衰落:是危机还是转机?
人类正在全面的个体化,原子化。那么在伦理更新和意识更新还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很好地平衡夫妻和代际之间的权力关系,离婚则极有可能成为一些家庭解决情感危机的办法。
过去,大众对家庭的期待主要是稳定。而现在,中国的离婚率已经高于同样被认为是受东亚父权制影响的韩国与日本。民政部发布的《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我国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063.1 万对,比上年下降7.0%;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437.4 万对,比上年增长5.2%。
而2018年的准确数据截至目前还没有公布官方的准确数据,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全国结婚登记人数恐怕还会继续减少,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离婚人数的增加。要知道,以年度离婚数与总人口之比计算的粗离婚率,自2003年以来就一直没有再下降过。
毫无疑问,当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女性就业率提升,传统婚姻观念松动,离婚率上涨是一个可以预期的现象。而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流动人口数量不断攀升,造成家庭不稳定的因素随之增加。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受教育水平不断增加,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着巨大的改变。另一方面,女性的受教育程度提升,随之而来的就业率和收入水平也在升高,越来越多走出贫困的女性,能够负担起离婚的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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