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优先车厢”名存实亡 深圳拟立法为女性撑腰(2)

  “深圳在地铁11号线设置商务车厢,但商务车厢通常空荡荡,普通车厢却挤满人。”石干章说,地铁设置商务车厢,完全没有必要,有浪费资源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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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铁上的商务车厢

  长期关注公共事务的知名时事评论员韩志鹏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也表示,设置女性优先车厢,倡导尊重女性,这是绅士风度的体现,但属于道德范畴,通过立法强制推动就有点过了。

  韩志鹏说,深圳《草案修改稿》提及“给有需要的人乘坐”,这里应该明晰,不能太笼统,否则搞不清楚谁是“有需要的人”,立法要严肃、严谨。

  韩志鹏表示,全国其他地方都没有就女性独处地铁空间进行立法,深圳这个地方性法规,会否给人家一种误解,以为深圳“咸猪手”特别多?社会风气特别坏?

  韩志鹏建议撤掉商务车厢,使地铁运力得到充分利用。“公共交通没必要搞成三六九等。”韩志鹏说,如果要搞,也应在运力有余的基础上搞,否则造成资源浪费,大部分人出行体验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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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优先车厢”内的男乘客

  王先生认为,深圳、广州在地铁设置“女性优先车厢”“女性车厢”后,他坐地铁时,也有意识避开女性车厢。“不是所有人都这么干,但像我一样有意识避开的,也不少。”王先生说,文明绝非立竿见影,是潜移默化的,需要不断提醒和引导。

  王先生认为,专门设置供残疾人乘坐的车厢没有必要,因为地铁每节车厢都有供“老幼病残孕”的专座或靠椅,只要充分利用起来即可。

  而对商务车厢的设置,王先生则有不同看法。他认为:“这没问题,因为深圳11号线通往机场,相当于机场专线。国内,机场专线收费普遍较高,体验也不错。”

  此外王先生认为,深圳作为一座商业高度发达的城市,商旅往来频繁,来宾如果体验较差,挤都挤不上地铁,会破坏他们对深圳的印象。

  “相反,11号线除商务车厢外,还有普通车厢,照顾不同群体需要,应该为深圳所给予市民的多元选择点赞。”王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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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深圳立法将男性从“女性优先车厢”劝离的做法,广东君政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洪辉认为,为保护老弱病残等群体的权益,国家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等,但不少规定太笼统,缺乏落地的措施及程序性保障,不少权利变成一纸空文,且在观念上和社会中,很多只是整体上重视弱势群体保护,缺乏对个体切身利益的人文关怀,深圳做法值得肯定。

  就各方议论,9月10日下午,红星新闻来到深圳地铁公司采访,该公司党群部负责对接媒体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司暂无就此发声的内容。若有,将第一时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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