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产后妈妈就业“搭桥架梯”,让更多女性“愿(2)

  ▲2020年8月12日,杨澜谈及女性兼顾事业和家庭时称,政策的出台,一定要考虑多重社会效应和不同反应。新京报贝壳财经出品

  用人单位和家庭

  需为女性充分就业“保驾护航”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女性工作的现实场所,其对女性生育的包容度也是影响女性职业中断的重要因素。

  用人单位在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为入职女性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为女性员工提供必要的生育与就业支持的基础上,还要意识到女性生育对人口再生产及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应该树立性别平等的理念,尊重女性主体地位,拒绝性别歧视和生育歧视。

  另外,劳动部门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推行非全日制工作、灵活就业岗位、弹性工时制度等生育友好型就业模式,为女性充分就业“保驾护航”,消除女性的“生育恐惧”。

  此外,“男人应该以事业为重,女人应该以家庭为重”,“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等传统观念仍然有一定市场,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女性的行为选择。

  因此,女性自身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意识也尤为重要。与此同时,家庭成员应摒弃“男外女内”的传统思想,全面认识女性的社会价值,在女性育后选择返回工作岗位时予以鼓励,支持女性在就业过程中实现人生价值,同时实现工作和家庭平衡。

  此次,国家“三孩”配套政策的出台,多举措优化社会支持体系,也是为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搭建就业“桥梁”,以期创造公平的妇女就业环境,增加女性及其家庭经济收入,消除女性生育的后顾之忧,让更多女性“愿生”还“敢生”。

  特约撰稿人 | 杨慧(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志奋领学者)

  编辑 | 徐秋颖

  实习生 | 耿心玥

  校对 | 翟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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