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家暴, 反家暴还需社会合

2018年,有媒体援引全国妇联数据,中国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家暴,平均遭受35次后才会报警。世卫组织在2017年的数据显示,全球三分之一的女性遭受过身体或性暴力,仅有不到10%的女性报过警。(11月28日中新网)

报告显示,14.86%的夫妻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其中,有91.43%的案件,是男性对女性实施家暴。可见,丈夫向妻子实施家暴,不仅引发家庭矛盾,损害妇女权益,而且危害社会,是不稳定因素之一。另一方面,全国妇联的数据显示,中国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家暴,平均遭受35次后才会报警。这样的数据可以让我们感受到,家庭暴力目前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不可否认,目前的涉家暴案件,呈现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申请法律援助比例低的特点。据北京高院透露,2016年至2017年,北京市法院对受理的离婚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书共17463份,其中,当事人反映有家庭暴力情节的有1867份,占比近11%。但只有少数案件的当事人提交了相关证据,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两年来,北京法院仅发出145份“人身保护令”。

究其原因,首先当然是受害人不知道利用“反家暴法”保护自己。再者,由于家庭暴力往往发生在只有夫妻二人在场的情况下,较为隐蔽,证据难以收集。特别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一般需要相关证据,比如伤势医疗记录、报警记录等等。这无疑会让一些家暴受害者知难而退,选择“隐忍”。

可见,解决“反家暴”的种种难题,关键是凝聚社会合力。事实上,预防和遏制家暴,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社会协同、各方联手。比如,加快公检法和妇联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联合办案,全程监控,并建立预警分析和跟踪回访机制,及时跟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社会支持。同时,家暴受害者也应拿起法律武器,坚决“零容忍”,加强自我保护和证据收集,紧急情况下一定要向司法机关求助。此外,应尝试公安告诫与法院禁止令、人身保护令相衔接,提高家暴违法成本。

特别是,受暴女性更需要相应的机构来关心她们的心理、生理和生存状况。政府和社会要为处在弱势一方的女性提供一些专业培训,帮助她们掌握一些生存技能;其次,帮助协调解决家庭里的一些矛盾,帮助家庭成员学会沟通,并进行一些心理辅导,减少家庭中不必要的纠葛;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帮助受暴女性建立自尊,变得坚强。事实上,让受暴女性从内心真正坚强和成熟起来,才是最有效的“人身保护令”。

网友说

@半月谈——家暴受害者通过网络曝光的“一叶”之外,是一片沉默的“森林”。如果说,公众人物尚能凭借关注度和舆情获得一些帮助,那么对于许多普通受害者来说,在家暴的阴影中隐忍度日或许才是常态。

@潇湘女——家庭暴力不止是那些施暴行为,还有冷暴力,以及来自公公婆婆无休止的冷嘲热讽。每天都在愤怒和无奈中过日子,那种苦一辈子都忘不了!

@□——最大的问题,不是不反抗也不是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而是受害人被家暴后陷入极大的恐惧之中,精神上的巨大创伤,使其无法像正常人一样思考和处理问题。

@啊!努力吧!——很多人把家暴看做家事,认为自己的伴侣和孩子是自己的附属物,而不是独立的个体,想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

@八风不动——违法必究,只有如此才能让施暴者不再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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