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性与特性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探索中十分重要的思想,其真谛在于中国的社会主义不仅要具有一般特征,更要有自身特色,要遵循中国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李大钊在农民土地问题的主张即反映了这一重要思想。农民土地问题是李大钊一直关注的中国社会问题,1919年,他在《青年与农村》中明确指出“我们中国是一个农国,大多数的劳工阶级就是那些农民。他们若是不解放,就是我们国民全体不解放;他们的苦痛,就是我们国民全体的苦痛”。并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把现代的新文明,从根底输入到社会里面”。1923年,李大钊在《社会主义下的经济组织》中提出“有土农夫”的主张,强调不能急于将其划为国有,而应循序渐进逐步实现土地国有化。1925年,他在《土地与农民》中主张“使小农场渐相联结而为大农场,使经营方法渐由粗放的以向集约的,则耕地自敷而效率益增,历史上久久待决的农民问题,当能谋一解决”。这些观点是李大钊关于在中国实行社会主义要“共性与特性”相结合思想的具体体现。
李大钊对于社会主义的认知,具有渐进性,是一个不断深入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以李大钊为代表的早期中国共产党人顺应历史潮流,把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确立为奋斗目标,并开创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理想蓝图。虽然由于时代的局限,李大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只是初步的,甚至未必完全精当,但他对于社会主义的论述,尤其是对于社会主义在中国实现的必然性、优越性、共性与特性结合的统一性等探索,体现了他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坚持真理、勇于担当、敢为人先的精神,是先驱者留下的宝贵遗产、革命史上的丰碑,具有重要的开拓意义。(王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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