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未成年女生、官员、卖淫等多个敏感的词语连接在一起,在让社会一片哗然的同时,也让人们听到了更多的质疑声
正是早春时节,位于川黔渝三省市交界的遵义市习水县却遭遇了一场罕见的舆论“倒春寒”——这个红军“四渡赤水”的革命老区,由于一起中小学生遭遇性侵害案件,让这个偏居的小城成了全国焦点。面对汹涌的舆情,当地官员虽努力解释,却显得欲盖弥彰。无论是案件的办理进程,还是对罪刑的定性,都让当地的政法机关卷入了舆论的浪尖。
然而,触目惊心的性侵害案在频频发生背后,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再次令社会各界意识到了许多令人不安的事实。
“习水案”质疑不断
2009年4月3日,贵州习水县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案,被媒体大白于天下。
第二天,习水县迅速召开新闻通气会,主动向媒体发布案件进展情况。至此,民众才从“老师组织学生卖淫”的传言中回到了“公职人员涉嫌嫖宿幼女”的现实中来。
2009年4月10日,记者来到了这座因习酒而闻名的小城。尽管此案开庭审理已经完毕,但种种说法还在搅动小城的神经。
就“学生卖淫”一说,一年之前早有流传。案发后,一些中小学的神经高度紧张——每所学校都担心与事件相牵连。而在2008年底,陆续传来了有人因为“卖淫嫖娼”被抓的消息,甚至衍生了一个“抓了一些人,有个煤老板出了20万就被放出来了”的版本。
开饭馆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曾有煤老板找过他,希望通过他认识的老师介绍学生妹。“当时以为是无稽之谈,现在的嫌疑犯中,果真有一位老师。”4月8日开审判会那天,他丢下生意,就想去看看,可惜未能如愿。
一位出租车司机回忆说,去年3月,一位重庆老板上车后,就直接问他有没有“学生妹”陪玩的酒店。当时他就“冲”了那人一顿,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但一想起来,作为在习水土生土长的他就觉得憋屈和窝火。
在习水某中学旁,一名姓严的女士告诉记者,她以前在上海打工,去年听到传言后就和家里人商量辞掉工作,专门陪女儿读书。“马上就中考后,家里准备让她到遵义去读高中。”
经警方调查,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期间,37岁的社会无业人员袁荣会和14岁的辍学女孩刘某及其15岁的男友袁某3人商量,由袁荣会负责提供场所并联系嫖客,刘某、袁某负责寻找10多名中小学女生挟持、哄骗到偏僻处,以要打毒针、拍裸照、殴打等威胁手段,胁迫她们到位于习水县城关老司法局家属楼袁荣会的家中供嫖客淫乐。袁荣会按嫖资的30%收取卫生费,剩余嫖资全部归刘某和袁某所有。
目前,警方已控制犯罪嫌疑人21人中,7人被逮捕,刘某及其男友因未成年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少管”,10名嫖娼人员被治安处罚,1名卖淫女被公安机关“收教”。
其中,参与嫖娼的这5名公职人员是:47岁的习水县政府移民办公室主任李守明,38岁的习水县同民镇司法所干部陈村,28岁的习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黄永亮,27岁的习水县马临工业经济区国土管理所所长陈孟然和43岁的习水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冯支洋。另外两人是,县人大代表、利民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母明忠及其司机。
案件得以侦破,缘于一个在浙江打工的农村妇女——她去年打电话回家,听婆婆说女儿“好像出事了”,立即从千里之外赶回家。2008年8月15日,这位妇女听13岁的女儿李瑜详细说了事情前后,于是带女儿找警方报案。
报案后,她曾多次到公安部门催问案件情况,未果。此案当时一度没有侦破。两个月后,由于担心被人报复,她带着女儿李某离开了习水,直到接到公安部门指认案犯的电话通知。
2008年10月底,遵义市公安局8名民警悄悄进入习水县秘密调查取证,十天后才向习水县领导通报“815”案件情况。
“偶然”的“冰山一角”
15岁的王清,是当地某中学一名初中生。受侵害时,她才13岁。她说,她在学校门口被“结拜姐妹”康倩等人骗到一家小旅社。
夺走王清第一次的,是习水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的老师冯支洋。此后,刘某经常胁迫王清到袁荣会居住的司法局宿舍家中。
去年7月的一天夜晚,刘某要她冒充处女和嫖客睡觉,后被嫖客识破,对方丢了100元在床上就走了。王把钱交给刘,刘给了她50元。案发后,王才知道这个未遂的嫖客是习水县马临工业区土管所所长陈孟然。
警方调查认定,侵害过王清的还有习水县移民办主任李守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黄永亮等人。
刘某不仅逼她卖淫,还让她去寻找其他女学生。“只要我帮忙找到另一个女生,我就不用再去做那事了。”王清说。
13岁女生李瑜是王清找到的“替身”。之后,刘某等人就经常到学校门口等李瑜。
警方侦查得知,嫖宿过幼女李瑜的,有习水县同民镇司法所干部陈村、司机冯勇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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