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本人在私人企业工作,身边有朋友发生工伤,想问一下工伤险的范围及发生工伤险时有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答复: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下列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经确认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费;(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咨询:我个人挂档缴费七月份缴费880多元,我想问为何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缴纳城镇职工保险,有500多元的不到600元。请问这两种缴费区别在哪里,退休时的年龄及待遇一样吗?
答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挂档缴纳社会保险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相同,缴费金额不应该存在差异。您所述情况可能是本年度缴费基数下调产生的差额保险费在7月份抵扣返还造成的缴费金额减少。退休时的养老待遇与参保人员在职时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缴纳社保基数的高低、退休时的社平工资相关,退休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是一样的。
咨询:我姥爷是离休干部,刚刚去世,我想咨询下离休干部病故的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答复:我市企业离休干部去世后,其遗属可领取的待遇有:丧葬费1000元(鲁综财【2003】40号)、抚恤金为本人基本离休费的40个月(鲁人社【2009】47号)、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组通字【2014】33号)。
咨询:我是企业管人事劳资的,请问2019年8月份企业能正常增员给员工缴纳社保吗?
答复:可以。2019年8月10日8:30后可通过“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增员。
咨询:我在开发区一家企业工作,这个月底想辞职回深圳老家,我想问一下我的社保缴纳到什么时候?
答复:我市参保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于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当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下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费减员手续。(YMG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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