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23时许
杭州公安交警萧山大队新塘执勤中队
在萧山区拱秀路设检查点开展酒驾查处时
发现有一辆白色轿车
在距离检查点几百米处
停了下来
驾驶员打开车门
弃车慌忙向西逃跑
通过合成作战,警力在驾驶员住所将其查获,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41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据吴某讲述,当晚喝了一些啤酒,饭后自己觉得酒气散去便心怀侥幸开车,而当遇到交警检查时,因害怕处罚而弃车逃离,最终还是被交警查获。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吴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而不久前
杭州公安交警萧山大队宁围执勤中队
也查获这样一位
“醉虾”
5月12日晚
交警宁围执勤中队
在萧清大道上设检查点开展酒驾查处行动
一辆白色小轿车迎面驶来
交警示意其停车进行例行检查
随着车窗缓缓落下
一股酒气便扑面而来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
呼气式酒精检测
显示结果为142毫克/100毫升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葛某
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最终结果为193.2 毫克/100毫升
已达醉酒标准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杭州公安交警提醒
想要不被交警查处的最好办法
那就是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持续进行中
若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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