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谢道山塔,位于县城南郊十里海拔65.9米的谢道山顶;南门湖,又称南湖,占地约100亩(现存60余亩),位于县城南门外,建置至今均有320年的历史。民间传说:清代海丰县令白太爷“破海丰牛地”而造塔作“牛桩缚牛”;因白太爷奶(夫人)认为“不可失德”,苦口婆心地劝服白太爷要留馀地,白太爷遂按其夫人的“办法”在县衙前南门外凿“湖”,备给“牛”蕴水,又在丽江之南开创“青草”墟,取意有“青草”供“牛”作饲养物…。这故事在海丰民间相传可能有一百多年了,甚至旅居港澳和海外的同乡(胞)们也相传闻。
据说:二十年前,曾有旅港同乡人士向县委某领导提出“炸毁道山塔牛桩”,并愿捐资作费用。当时,县委领导慎重此事,即委托海丰县博物馆郑正魁(已故)馆长调查该塔史实。事关历史文物古迹,郑馆长以高度责任感对道山塔作了研究,发现志书所述与民间传说相差甚远,认为该塔不是“牛桩”,应予保护,遂建议有关领导要排除“炸牛桩”的思路。
请看:1、清乾隆十四年(1749)版《海丰县志·卷一·山》载:“谢道山:邑南十里,双峰并峙,四面绕河,直通于海,上有宝塔,邑之丁方也。近传有谶云:‘丁峰起,魁元出’。建塔后科甲联登,其应盖不爽云。”
2、清乾隆版《海丰县志·卷二·故迹》载:“南门湖,谢道山塔:明崇祯二年,前令周一敬以县右随龙津水斜背,率阖邑绅衿士庶捐买吴家田塘,开凿成湖,为县治明堂积渚,并买众姓田塘,疏通西方小涧入湖,由高田东注会合龙津。与谢道山水口塔同时倡筑,嗣因沧桑,致塔湖之举中辍。而湖地带有粮米在吴户,粮累转卖,因筑坣阻塞已疏浚之地。国朝康熙二十七年戊辰春,前令姚德基慨盛举之中缀,集绅士共商,遂捐资三百两,为建塔浚湖之费。随给价四十两,取回原湖地开湖。迄今湖水渊涵,塔峰耸翠,洵一邑大观。”
3、清乾隆版《海丰县志·卷十·邑事》载:“…康熙二十八年议开南门湖,建谢道山塔。二事前朝庚午年,知县周一敬创始,至国朝己巳年前令姚德基继成之。”
志书的记述已告诉我们:明末崇祯三年(1630)庚午,海丰知县周一敬(西安人,进士出身,崇祯二年(1629)至六年(1633)任)倡建,因明末的战乱而中止。迨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戊辰,海丰知县姚德基(康熙二十二年(1683)至三十四年(1695)三月,连任海丰知县。清《海丰县志》作:浙江乌程县举人出身,清《乌程县志》作:例贡生出身,有传)同邑绅黄道珪(举人出身,海城东城人)等商议并筹资,于次年(1689年己巳)建成南湖和谢道山塔,从倡始至完成湖塔工程相隔60年,应当说志书有关凿湖、建塔的原由、时间、倡建者和建造者的文字记载,是重要的历史依据。
白太爷,姓白名章,旗下直隶人,于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三月十八日出任海丰知县,至三十九年(1700)五月初十日离任,调往新会县(《县志》及《蔡皇襄手记》均记)。由此可见,倡始凿湖和建塔的时间比“白太爷”出任海丰早66年,而湖和塔建成后的第7年“白太爷”才出任海丰。所以,南湖和谢道山塔的建设与“白太爷”(白章)完全无关。由此,可以推断民间传说“白太爷破海丰牛地”的故事纯属无稽之谈和歪曲史实。近年,也有个别人将该塔曲解为“镇西溪水患”的说法,不较客观和不符史实而讹传了。虽然志书翔实记载着湖塔的本来面目,由于,以前对志书的发行量有局限性,没有象现代的进步和公开的宣传书刊。因而,一传十,十传百的民间故事遮盖着该湖塔的史实。
那么,白太爷(白章)在海丰任职的6年中,其为官治政如何呢?再请看志书的记载吧,据清乾隆版《海丰县志·邑事》载:“…康熙三十三年(1694)春,米价高腾,米每斗钱二百文(引者注:1斗即12市斤),…三十六年(1697)春,米每斗钱五百文,知县事白章极力补救,亲向富户劝赈,好义者共助粟数千石(引者注:1石即120市斤),民稍得食,合县建“白公祠”于径口药王庙西,立祀产、塑像以报之,今尚存。三十七年(1698),编审活埋米,知县事白章念通县版籍紊乱,着总图书集馆于城隍庙,七越月昼夜不许擅离。自迁移(引者注:康熙三年(1664)至七年(1668)迁界)查起,其粮米未有升科者,名曰活埋,各户彻底彻清,一除一收,比对无讹,方准造正用印。倘不造报,查出罚以六年科算。由是民间输粮,贫富得均,诚大造于丰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