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建立健全商贸服务行业协会。促进商贸服务行业协会规范发展,重点支持新兴商贸服务业领域发展行业协会,加快形成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产业升级的商贸服务业行业协会群体。进一步发挥传统商贸服务领域行业协会在制定服务规范标准、行业监督、行业自律、引导产业升级和拓展业务等方面的作用。
4 、加快商贸服务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引进。鼓励各类商贸企业加快研发中心和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技力量进入服务领域或创办服务企业,提高服务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和引进服务业所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要吸引职业经理、信息技术、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高级职业技能、旅游服务等高素质的紧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制定实施优惠政策。要加强服务业职业岗位培训,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二)加强对商贸流通业政策资金支持
1 、加大《岳阳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执行力度。严格执行《2006-2015年岳阳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明确市商品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规划实施到位。城市新区规划建设要让商务部门前期参与,按《国家零售业态分类标准》和《湖南省地方标准��商业设施规范》的要求,全面搞好商业网点和商品市场的规划建设。
2 、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支持餐饮湘菜龙头企业、零售新兴业态企业、专业批发市场、新兴流通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
3 、规范和完善商贸流通业价格和收费政策。继续实施水、电、气工商同价政策,实行公平或减免的收费政策,进一步降低商贸流通业非税负担。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完善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
4 、实行有利于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加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用地需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年度土地供应中适当增加商贸流通业发展用地。尽力盘活土地存量,多渠道保障用地,对商业项目建设用地,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优先安排用地计划,确保项目落地。加强对商贸流通业用地出让合同履约管理,保证政府供应的土地能够及时转化为商贸流通业项目用地。
5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整合商贸流通领域的财政扶持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对岳阳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支持,做好与国家商贸流通发展引导资金的衔接配套。建议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商贸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重点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和补贴。
6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列入直接融资抚育名单。建立多渠道投融资体制,对列入国家和地方规划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其通过银行贷款、增资扩股、企业兼并、中外合资等途径筹集建设资金 ,并在项目审批、投融资、土地使用、税收等政策方面予以倾斜,鼓励、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商贸流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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