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围绕补齐“三农”领域短板等重点工作,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脱贫攻坚也进入到最后冲刺阶段。
《通知》从7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具体包括:
一、明确2020年“三农”领域金融服务重点工作;
二、优化“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三、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四、加强监管政策引领;
五、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
六、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七、加强农村金融风险防控。
支持“三农”领域补短板
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这样做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对标政策要求,支持“三农”领域补短板,保障重点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强化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涉农金融服务。
对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要加大助学贷款投放力度。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融资政策,支持理财产品参与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建设,支持开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养老型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等养老金融产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参与其建设和运营,适度拓宽保险资金投资建设养老项目资金来源。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主体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适当予以展期、续贷或调整还款付息计划,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及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基层网点信息资源优势,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交易信息、创造交易机会,促进银企对接、企企合作,助力涉农主体渡过疫情灾害难关。
《通知》指出,要优化“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涉农信贷产品服务创新,依法合规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畅通涉农贷款风险缓释渠道,推动涉农保险产品创新。
四大举措
营造“三农”金融发展良好环境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管政策引领,营造“三农”金融发展良好环境。
一是各银保监局要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
二是各银行机构要持续加大对“三农”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单列涉农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在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完成差异化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考核目标。
三是银行业保险业要努力实现精准扶贫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深度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所在省份贷款增速、扶贫专属农业保险产品持续增加、贫困户农业风险保障金额持续增长的考核要求。
四是强化监管政策正向激励。各机构要做实涉农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尽职免责制度,营造信贷人员“敢贷、会贷、愿贷”的良好环境。
2020年底
实现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
《通知》要求,要深入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扶贫工作,增加深度贫困地区金融供给,努力提高脱贫质量防止返贫,统筹信贷支持和风险防控,开展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和新闻宣传,研究脱贫攻坚期后的金融支持政策。
《通知》还明确,要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实现基本全覆盖,确保2020年底基本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加大农村金融风险防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促进农民金融素养不断提升。
以下为《通知》原文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各保险(控股)集团公司、保险公司: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工作部署,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补齐“三农”领域短板等重点工作,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助力补齐“三农”领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打赢脱贫攻坚战和风险防控攻坚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标政策要求,明确“三农”金融服务重点领域
(一)支持“三农”领域补短板。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探索建立城乡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提高农村供水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教育质量水平,改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参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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