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指出:“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公立医院承担了最紧急、最危险、最艰苦的医疗救治工作,发挥了主力军作用。要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医务工作者是人民生命健康的守护者。要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深入宣传抗疫先进事迹和时代楷模,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广大医务工作者要恪守医德医风医道,修医德、行仁术,怀救苦之心、做苍生大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必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的中国式解决办法”。
2016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指出:“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到了啃硬骨头的攻坚期。要加快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着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努力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差别化探索。”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2020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指出:“在这次应对疫情中,暴露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明显短板,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深入研究如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重大问题,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020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指出:“要着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020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理顺关系、强化责任。”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时强调:“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
今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指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在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等方面取得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加大医保改革力度,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改革,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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