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一直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类活动,不仅违背社会公德,还对社会的良序风俗造成极大影响。更有甚者,还会导致传染病的流传,对社会公共健康造成威胁。
2021年1月26日,一份广东江门的起诉书被中国检察网公示,这份起诉书披露了鹤山市的一起卖淫嫖娼案件。
被告人何某甲,现年29岁,湖南新邵人。被告人何某乙,现年41岁,湖南新邵人。
据悉,何某甲、何某乙与蔡某三人为了谋取高额的经济利益,暗中商议通过违法的方式来谋利。
2019年5月1日,几人租用位于鹤山市某村的商铺,由何某甲与蔡某等人出资,并由蔡某注册开设一家按摩店。在店铺开好后,几人陆续招募了大量的失足女前来该店内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同时,几人还租用了该村某处的套房,专门用作卖淫场所。
而几人也分工明确,何某乙自按摩店开始经营,便负责在店内看店并进行管理,后蔡某等人雇请他人接手管理。2019年8月3日凌晨,警方现场在此地抓获多名从事卖淫嫖娼的人员。
2020年7月3日,警方抓获何某甲、何某乙。
经检察院审理,何某甲、何某乙组织他人卖淫,行为严重触犯国家刑法,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何某乙系从犯,可以依法减轻处罚。
何某甲与何某乙为了利益,罔顾了社会影响。每一个公民,都有着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其应该明白国家为什么要禁止此类活动。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今,何某甲、何某乙也只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