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5·14”森林火灾案件经过58小时奋战,已成功告破。
5月14日下午15时12分,宾川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接防火办电话报称:州城瓦窑村山和前所村山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接警后该局高度重视,专题分析研判部署案件侦破工作,分成四组赶赴火灾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经过大量的走访摸排,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
经查,5月14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窦某某和田某某在宾川县州城镇老赵村委会瓦窑村炎家地放牛时,相互邀约至州城镇老赵村委会瓦窑村炎家地宾海大沟守水房北侧约100米处,打算到路边拾捡干牛粪点燃后熏土蜂,14时许,窦某某在用石头堆砌的简易灶里用干茅草引燃牛粪的过程中,因突然起风点燃周围的茅草,二人经扑救后,无法扑灭,便订立攻守同盟后逃离现场,火势由此蔓延引发森林火灾。
犯罪嫌疑人窦某某和田某某对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05-30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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