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振锋说:“在现代社会,养老既是子女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也是国家的责任和法律义务。要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提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水平,增强医疗的可获得性,综合施策,方能彻底解决问题。”
在王运慧看来,要想有效解决遗弃老人问题,必须将赡养老年人问题法治化。首先要进一步健全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除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之外,还亟需制定养老保险法、社会救济法、老年监护法等,从而形成一套互相支撑的养老法律体系,同时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前置性,有利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具体执行和防患于未然。
王运慧认为,其次要保证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适用,在每一个具体的个案中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和稀泥,不走形式,让老年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让违法者无颜立足,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最后,法律的实施要与社会制度相结合,赡养老人问题可以与公民征信系统挂钩、与公务人员的德操考核升迁任职接轨以及对企业员工社会责任的评价等,多措并举,形成制度合力,促进全民对养老法律法规的遵守。”王运慧说。
王运慧还补充说,要用法治的刚性和道德的柔性推动尊老、爱老、养老的社会风气蔚然成风,让每个人都牢牢记住“谨身节用,以养父母”的基本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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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旬阳:将依法打击六种忤逆不孝的违法行为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整治忤逆不孝不良风气,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根据《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以下六种情形将受到依法打击整治
(一)子女居住在新房楼房中,任其老人居住在旧房危房中有关情形的;
(二)隐瞒家庭实际状况,与老人分户另过,对老人生活不管不顾,意图套取或已经套取国家惠民政策或扶贫政策等情形的;
(三)霸占老人“一折通”,将政府发放的补助金、养老金据为己有,或攫取老年人务农务工收入,致使老人日常生活十分困难等情形的;
(四)子女众多但在赡养父母老人的义务上互相推诿、纠纷不断,致使赡养责任落空,父母老人生活出现困难等情形的;
(五)鼓动煽动、教唆恐吓驱使老人到县镇村索要扶贫惠农政策,并利用不正当手段要挟当地政府、帮扶干部等情形的;
(六)子女对父母老人进行歧视、侮辱、打骂、伤害甚至虐待、遗弃等严重失德违法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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