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由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灵璧县公共交易中心原主任、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原局长赵丹受贿、伪造身份证件案在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宣告判决:被告人赵丹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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