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微蚌埠淮上区人民检察院通报:徐某甲与丈夫洪某某因感情不和要求离婚,在女方父亲徐某某陪同下进行调解。因子女抚养权问题,双方未调解成功,洪某某对徐某某产生怨恨。
在对方骑摩托车离开法庭后,他驾驶轿车尾随加速撞上,两人倒地受伤。经鉴定,徐某甲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其父亲为重伤二级,洪某某已被羁押。法院认为,洪某某为泄愤驾车撞击他人,分别致人重伤、轻微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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