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我省针对科技人员的激励,不仅是给予资金支持、荣誉奖励,更重要的是,为科技人才营造实现其价值、潜心科研的良好政策环境,让他们有切实的获得感。近年来,我省为科研人员减负赋能的政策接连而至,抓落实、见实效成为改革的重中之重。针对科研经费报销繁问题,科技部、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解决报销繁”专项行动,认真剖析问题原因,形成财务助理、财务报销等正面典型案例,指引科研单位建立长效机制,不仅注重解决问题本身,更注重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
与此同时,我省相继出台《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西省省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绩效评价办法》,明确要求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不将“头衔”“帽子”“论文数量”“获得奖励”等作为评价指标。目前,减表、解决报销繁、精简牌子、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检查瘦身等七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省科技厅副巡视员张浩林介绍说,减表、解决报销繁问题,不是单纯减少数量、简化流程、弱化监管,而是结合项目管理实际,切实减少不必要或重复材料的填报,进一步优化管理、完善流程、提高效率,为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动简除烦苛、减负赋能。
据悉,目前,在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的同时,正在加强监督与完善制度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办法,构建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 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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