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之后,醉酒驾车拘役又罚款,有些人就专门盯上酒驾的司机,蹲坑“碰瓷”,对其进行敲诈勒索。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敲诈勒索酒驾司机的案件。
2020年6月26日零点,北京房山警方接到一名酒驾司机的报警,在房山区西潞街,酒驾司机杨先生与一辆宝马车发生交通事故,宝马车司机陈某对他进行敲诈。
杨先生说,当晚9点多,他带着妻子和朋友去烧烤店吃饭,3人喝了两瓶啤酒,饭后,自己开车离开。到房山区西潞街时,杨先生打左转向灯准备左转,发现左后方一辆宝马车从对面车道逆行高速驶来,杨先生赶紧向右侧极力躲避,但还是没躲开,两辆车发生了剐蹭。
宝马车司机下车后,就指责杨先生酒后驾车,让杨先生给付修车、耽误用车的费用共计1万元,不给钱,就报警。杨先生觉得,陈某是以报警要挟自己,实施敲诈。结果,杨先生主动报了警。
经现场勘查后,民警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宝马司机陈某逆行撞上杨先生,负此次事故70%的责任;杨先生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驾照6个月,记12分,并处1500元罚款处罚。从事故现场及双方的表述中,民警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其中隐藏着很多蹊跷。
监控显示,杨先生就餐时,一名身着白半袖、花短裤,人字拖的男子曾出现在画面中,此人一直在观察杨先生这一桌人的情况。经比对,警方认定,这名男子就是宝马司机陈某。警方发现,陈某早早的就来到餐馆附近,没有到任何饭店用餐,就一直蹲在烧烤店门前,期间时不时站起来巡视,直到杨先生用餐结束,他也急匆匆的离开现场。
民警通过沿途监控排查发现,杨先生开车后,陈某就驾车紧随其后,半个小时后,陈某看杨先生左转弯,就从后方逆行撞了上去。从监控可以看见,事故发生时,陈某已经换掉了在饭馆踩点时穿的白色短袖上衣和拖鞋。种种迹象显示,这起交通事故是陈某预谋好的。
2021年2月23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案件。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反复强调,这只不过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双方在协商赔偿方面出现分歧,自己如今已经知错,但并未想过敲诈钱财。
公诉机关当庭播放了监控录像,陈某声称,自己看不清录像中的人。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陈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开庭当天,房山法院没有对本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