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刘慧)记者31日从证监会站点得悉,证监会第二天宣布了不予同意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分公司初度公然发行股票注册的选择。这是证监会初次否决拟上岸科创板企业的IPO注册。
证监会消息显示,恒安嘉新如再一次申请悍然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在本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提交要求文件。恒安嘉新如不服该决定,会在收到本选择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要求行政复议,也会在收到本选择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统领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付被否缘由,证监会闪现,7月18日至7月30日依法对恒安嘉新的IPO申请发展审阅时关注到两个问题:一是刊行人将干系司帐舛讹更正认定为非凡管帐处置惩罚事变的理由不丰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发行人具备会计根蒂根基工作单薄和内控不敷的气象;二是刊行人未按招股说明书的要求对关系会计舛错更正事情发展吐露。
(责编:曹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