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交通违法付出的代价,可有些人无视法律威严,视生命为儿戏,一次又一次以身试法!
近日,保定公安交警满城大队交警在保定市满城区宏昌大街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小型轿车驾驶人身上有酒气,于是询问其有没有喝酒,驾驶人张某表示喝了一瓶啤酒。当要求其吹气进行酒精检测时,张某竟痛哭流涕,跪倒在地。
随即,执勤交警将驾驶人张某带上警车,张某情绪激动崩溃大哭,开始痛骂自己,甚至自扇耳光,执勤交警及时制止,开展劝导教育。执勤交警对驾驶人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驾驶人张某崩溃大哭的原因是:一小时之前,其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大册营路段被执勤交警依法查处,刚刚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事后执勤交警对张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一再告诫他当晚绝不能再次驾驶车辆,张某也当场表示一定遵守。
随后,张某坐上由妻子驾驶的车辆,半路上夫妻两人发生争吵,妻子负气下车离开,张某不顾之前酒驾被查的教训仍以身试法,竟再次驾车上路行驶。但张某没想到的是,在途中再次被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张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和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4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保定公安交警提示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驾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酒驾、醉驾社会危害性极大,交警部门始终把酒驾、醉驾列为整治重点。希望广大驾驶人在端起酒杯的同时,放下手中的车钥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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