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延安必康除了被股东牵连外,自身还陷入净利润连续下滑、偿债能力被质疑的麻烦中。
三股东违规减持 称未充分沟通造成的
延安必康近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19]9 号)、《关于对周新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19]10 号)、《关于对上海萃竹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19]11 号)。
公告显示,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新沂必康”)作为延安必康控股股东,自2019年2月14日起发生平仓减持,但于2019年2月19日才由延安必康发布《关于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周新基、上海萃竹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萃竹”)作为延安必康持股 5%以上股东,分别自2019年3月 18 日、19日起发生平仓减持,但分别于2019年3月20日、21日才由延安必康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
陕西省证监局表示,新沂必康、周新基、上海萃竹的上述行为均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规定,陕西省证监局对上述股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也就是说,延安必康股东未按照规定时间发布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中国网财经记者就相关问题致函延安必康,对方回电答复称,“由于内部未进行充分沟通,导致出现了没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况。不过,公司目前有股东已经披露了第二轮的减持预披露公告,这个时间是完全符合交易所的规定。”
净利润下滑超五成 偿债能力遭质疑
延安必康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只是与股东之间的关系,其业绩也不容乐观。延安必康2018年年报显示,当年实现营收84.47亿元,同比增长57.35%;净利润4.04亿元,同比减少54.72%。同时,延安必康2019年一季度营收20.62亿元,同比增长13.55%;净利润1.55亿元,同比减少28.34%。
延安必康对此表示,由于反向并购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并购其他子公司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计提的情形,导致利润有所下降。
资料显示,延安必康前身是“九九久”,在2015年下半年,新沂必康作价70.2亿元将陕西必康注入到了“九九久”,借壳登陆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于2016年3月4日正式更名“必康股份”。2018年10月,必康股份将住所迁至延安,公司名称变更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必康”)。目前,延安必康主营业务包括医药工业板块、医药商业板块、新能源新材料板块以及药物中间体板块四大类。
然而,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后,“好业绩”仅维持了两年,在2017年,延安必康(原“必康股份”)的业绩就已出现下滑,当年实现营收53.68亿元,同比增长44.15%;净利润8.93亿元,同比减少6.4%。
如今,延安必康2018年不仅净利润下滑五成,其偿债能力也遭到质疑。有媒体报道称,“延安必康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低于1,意味着公司未来的偿债能力欠佳,投资者宜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记者发现,延安必康2018年流动资产合计60.2亿元,同比减少13.4%;流动负债合计96亿元,同比增长185.21%。其流动资产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3.35亿元;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32.82亿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1.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63亿元。
同时,记者对上市公司近三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进行了对比,发现三项数据均逐年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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