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产业园区“(4)

承诺:    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备案文号:

(盖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1.建设项目应位于已实施“规划环评+环境标准 ”改革的园区;

2.建设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类别。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 项目环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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