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财政局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2)

(三)突出实际效果。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在完成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同时,要大胆探索,创新形式,处理好教育月与各项业务的关系,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局办公室负责认真总结,写好活动的专题报告,及时上报局党组和地区纪委关于开展活动的情况,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投稿,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确保局“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哈密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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