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地方科协申报者须由其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作为申报单位。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如有协作单位,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联合申报的项目,默认牵头单位为第一申报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民政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有关项目的。
4.每家单位可申报多项。
四、申报评审流程
1.供应商注册:申报单位登录中国科协智慧计财系统(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点击“项目申报”模块中“供应商注册”,按步骤完成供应商注册。仅首次通过中国科协智慧计财系统申报项目的供应商需要进行注册。
2.填写申报书:申报单位按附件模板填写《项目申报书》,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字。
3.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5份,邮寄至第三方申报评审机构地址。电子版可为word或pdf格式,且须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发送至第三方申报评审机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编号)。申报材料不接受现场报送。
4.接受申报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以纸质材料邮寄发出日期为准。
5.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本通知未尽事宜解释权在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一)业务咨询
联 系 人: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张晋香
原标题:《关于申报科技经济融合研究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