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8日20时55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诃额伦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东胜区某小区某栋楼三单元505室有人被砍伤。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与此同时附近执勤的巡逻民警到达现场并及时控制住嫌疑人赵某某,经过简单的现场询问,赵某某对自己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供认不讳。之后,民警将嫌疑人赵某某传唤至东胜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进一步调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已被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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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原委还要从两家之前的邻里矛盾说起: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与被害人杜女士是邻居,赵某某是605住户,楼下505是被害人杜女士家。由于阁楼隔音不佳,楼下505住户杜女士(被害人)称经常能听见楼上拖拽椅子、洗衣服、大声说话、孩子吵闹等声响,严重影响到自家的正常生活,双方为此发生过几次口角。今年,赵某某(嫌疑人)还曾报警称楼道井内网线被剪断,家门被石头砸,赵某某怀疑这些均是楼下505住户的杜女士(被害人)所为,但是没有确凿的证据也就无法追究其责任,日积月累的邻里矛盾让赵某某一直耿耿于怀。2021年11月8日当晚,赵某某酒后回到家中,又听到楼下杜女士家有类似敲墙的声音,干扰其儿子不能正常写作业,再加上之前的矛盾纠纷积怨已久,赵某某一气之下便持刀实施了故意伤害邻居杜女士的行为。
本案是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生活中,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有很多,但是以极端方式去警告、威胁甚至是伤害对方却是最不可取的。冲动之下不但矛盾纠纷不会就地化解,而且可能引发更大的积怨,并为之付出惨痛的代价以及接受法律的惩罚。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要是能有“让他三尺有何妨”的精神、“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精神,也就不至于激化矛盾进而引发悲剧!
潇湘晨报综合鄂尔多斯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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