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红安县觅儿寺镇中心学校因使用霉变生虫的大米做学生餐,被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1万元罚单。
“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红安市监处罚﹝2023﹞301号》文件显示,红安县觅儿寺镇中心学校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要求履行定期清理库存食品的法定义务,使用已霉变生虫的大米作为食品原料用于学生餐的制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该文件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霉变生虫的半袋“武胜关”牌大米;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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